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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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一届福建青年创青春大赛的预通知

作者:创新创业学院   时间:2025-09-19   点击数:


各学院(部):

根据《关于举办第十一届福建青年创青春大赛的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大赛主题

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

二、赛事设置

(一)本届大赛以线上或线下方式举办,大赛集中进行项目审查、复赛、决赛,各专项、各组别单独进行评比。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组别参赛。大赛采用整体赛制,具体设科技创新、数字经济、台湾青年创业三个专项。

1.科技创新专项。重点关注“十四五”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,尤其是人工智能、量子信息、集成电路、生命健康、脑科学、生物制造、空天科技、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、战略性的项目。

2.数字经济专项。重点关注互联网、大数据、云计算、区块链技术、元宇宙等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、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。

3.台湾青年创业专项。重点关注台湾来闽青年创业项目,着重对推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予以倾斜。

(二)项目分组

科技创新、数字经济专项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(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)不同,分别设创新组、初创组、成长组;台湾青年创业专项单设一组。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25年8月31日为基准。

1.创新组指2025年8月31日(含)前企业未进行登记注册,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。

2.初创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〔2023年9月1日(含)以后登记注册〕的创业项目。

3.成长组指企业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之间〔2020年9月1日(含)至2023年8月31日(含)期间登记注册〕的创业项目。

4.台湾青年创业组指台湾青年已在福建经营,企业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〔2020年9月1日(含)以后登记注册〕的创业项目。

三、参赛条件

(一)参赛人员

1.年龄在40周岁(含)以下〔1985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〕的中国公民。

2.团队参赛项目,总人数不多于5人。

(二)参赛项目

1.弘扬正能量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2.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。

3.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,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

4.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,经营规范,社会信誉良好。

5.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、技术或商业模式。

(三)项目申报

1.已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的参赛项目,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,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,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。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,须有相关资质证明。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,且持有该主体股份(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,个人独资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投资人,合伙企业第一申报人应为执行事务合伙人)。台湾青年创业组第一申报人须为所登记主体法定代表人,并作为项目主导人的台湾青年,且持有该企业股份。

2.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,须提交商业计划书,对市场调研、创业构想、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;可同时出具专利、奖项、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。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、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。

四、赛事安排

大赛分报名、项目审查、复赛、决赛四个阶段进行。

(一)报名(2025年9月30日前)

参赛项目已在“创青春”网站(cqc.yeeol.com)注册报名的,符合省赛条件的,须通过学校汇总提交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名,未在系统报名的以及拟报名台湾青年创业组的项目,需通过学校提交材料汇总提交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报名。

(二)提交材料

9月30日前提交申报表(DOC电子版和签名版扫描件)、项目商业计划书(电子版)、营业执照(扫描件)、银行开户许可证(扫描件)、申报人及团队成员身份证(扫描件),电子版材料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送至fzrjcxcy@163.com,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张铮老师处(行政楼110)。电子版项目命名要求为“创青春+项目名称+负责人姓名”,每个二级学院至少提交一份参赛项目。

(三)项目申报及赛事安排

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审核材料,汇总后由校团委统一上报上级部门,大赛组委会于10月下旬进行项目审查,11月上旬举办复赛,11月下旬举办决赛。

复赛由评审委员会评审,评选产生优秀奖项目42个和入围决赛项目63个。入围的63个决赛项目,连同特邀的甘肃、宁夏、西藏、新疆项目,晋级决赛角逐一、二、三等奖。

决赛按科技创新创新组、科技创新初创组、科技创新成长组,数字经济创新组、数字经济初创组、数字经济成长组,台湾青年创业组,分成7组进行决赛。计划评选产生第十一届福建青年创青春大赛一等奖7个(每组各1个)、二等奖21个(每组各3个)、三等奖35个(每组各5个),未获评一、二、三等奖的项目评为优秀奖,具体名额根据进入各组决赛的实际项目数量而定。

五、奖励及激励

(一)奖项认定。大赛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、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。获奖项目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相应等次的证书和奖杯,并获得各主办单位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,获奖单位将获得组委会颁发的相应证书和奖杯。

(二)政策支持。在符合省委网信办、省台办、省教育厅、省工信厅、省人社厅、省水利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商务厅、省文旅厅等政策要求的条件下,可优先给予相关政策支持。

(三)资金支持。根据创业青年主体和创业项目类型,通过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相关公益项目获得资金支持。可通过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金融扶持项目获得融资扶持,获推与创投机构商谈融资合作。

(四)培育孵化。在申请我省共青团组织提供的导师辅导、创业培训、资金扶持等方面政策时,给予优先支持,同时可优先推荐参加各级共青团创业服务相关活动。

(五)社会荣誉。申请加入福建省青年企业家协会、福建省青年商会、福建省青年创业促进会等组织时,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。优先推荐一等奖项目负责人参与评选“福建新时代青年先锋”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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